中国优秀的国际贸易全流程综合服务培训咨询机构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新闻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23〕1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3-02-15
【生效日期】2023-02-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制度,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监管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内容已被现行政策覆盖或者已不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2001年第13号公告、2005年第38号公告、2005年第57号公告、2009年第51号公告、2013年第51号公告等5部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15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pdf

 
 
友情链接
联系电话(TEL):010-88902208
E-MAIL:738866371@qq.com
联系人(Contacts):孔老师
微信(WeChat):13521314519
联系人(Contacts):张老师
微信(WeChat):13520632611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中国优秀的国际贸易全流程综合服务培训咨询机构   www.maoshui51.org.cn   2020-2025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197号
快速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