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的国际贸易全流程综合服务培训咨询机构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资讯 - AEO认证辅导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7号(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新闻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7号(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服务外贸质升量稳,持续提升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获得感,现就处理高级认证企业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

  (一)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2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pdf

 
 
友情链接
联系电话(TEL):010-88902208
E-MAIL:738866371@qq.com
联系人(Contacts):孔老师
微信(WeChat):13521314519
联系人(Contacts):张老师
微信(WeChat):13520632611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中国优秀的国际贸易全流程综合服务培训咨询机构   www.maoshui51.org.cn   2020-2025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197号
快速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