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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新闻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公告〔2025〕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50106
【生效日期】20250106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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